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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当地时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德国柏林发表了《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4年3月28日,柏林)
应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总统约阿希姆·高克和联邦总理安格拉·默克尔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于2014年3月28日至30日对德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强调,双边关系发展富有成果,政治、经济、文化领域高水平合作密切。双方决定建立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为深化战略伙伴关系,中德两国致力于定期就地区和全球政治、安全问题举行磋商。双方一致认为,继续深化中德合作符合两国根本利益,符合亚洲和欧洲利益,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提升福祉,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
一、中德两国视彼此为长期战略伙伴,双方已建立的政治互信使得两国政治高层能定期进行开放坦诚的意见交流。两国均视对方发展为互利合作的重大机遇。为深化互信,双方不断夯实由60多个政府间经常性对话合作机制构成的广泛合作基础。其中,2010年商定建立的定期政府磋商机制发挥着核心协调作用。2014年下半年在德国举行的下一轮政府磋商应为未来几年双方继续合作制定行动纲要。
二、中德两国认为,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形势构成错综复杂的挑战。中德作为世界重要经济体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对和平和繁荣共同承担着重要责任。双方愿意在双边、多边以及中国和欧盟关系框架内深化外交和安全领域战略合作,更加积极参与解决地区与国际冲突。双方将就乌克兰、阿富汗、叙利亚等地区和国际问题进行密切沟通。双方欢迎在六国框架内就伊朗核问题开展建设性合作。鉴此,双方决定将现有的战略对话拓展为外交与安全战略对话。两国将就国际和地区危机以及气候、环境、能源与资源安全、国际发展合作、粮食安全等全球挑战保持定期交流,在国际组织与机构中,尤其是联合国和二十国集团框架内开展更紧密合作。
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00周年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75周年之际,双方强调各国人民之间和平相处、相互理解与共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双方致力于按照《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国际法和平解决地区和国际争端和冲突。双方欢迎扩大和深化欧洲一体化、亚洲区域合作,推动建设以更加公正、合理的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德国欢迎中国和平发展,中国由此将为国际与地区安全作出更大贡献。双方强调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德国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四、双方愿加深对彼此发展道路的理解,增进政治互信。双方强调促进和保护人权与法治的意义,愿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在协商一致的关键和重点领域加强人权对话和法治国家对话。
五、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是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相互促进。德国欢迎中国加强与欧盟及其成员国合作,愿意在双边和欧盟层面与中国开展更紧密合作。中国赞赏德国为推进欧洲一体化、恢复欧元区金融政策稳定和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双方高度重视深化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密切中欧政治对话,致力于切实落实《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双方致力于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顺利进行。依据《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成功签订目标高远且涵盖投资保护和市场准入的中欧投资协定,可为在可行性研究基础上,着眼长远就签订一项全面深入的自由贸易协定开启谈判铺平道路。
六、双方一致认为,改革对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德国注意到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支持中国为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并将此视为两国合作的新机遇。
双方决定发展互利的创新伙伴关系,将在下轮政府磋商中予以细化。这一伙伴关系将进一步促进"新四化",即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以及在交通、电动汽车、高端制造业、能源、食品安全、清洁水和资源效率等领域的合作。双方欢迎中国决定担任2015年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CeBIT)合作伙伴国,这体现了双方在信息技术领域进行经济合作的意愿。
七、双方赞赏在气候变化和环保领域业已存在的密切的气候和环境伙伴关系,愿在空气净化、低碳发展、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绿色消费领域加强合作。此外,双方将继续推动在提高能效和推广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
八、中德致力于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相互开放投资。双方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作为出口大国,中德两国重视国际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双方支持世界贸易组织(WTO),认为它为世界自由贸易提供了稳定的法律框架。双方将继续致力于完成多哈回合谈判。双方将继续在国际工作组框架下就出口信贷开展对话。
双方一致同意,本着平等和对等的精神进一步扩大广泛的经济关系。双方将为在对方国家落户的中德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待遇,特别是在参加政府招标方面。双方认为,公平的市场准入和保护知识产权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企业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致力于通过对话解决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争端,支持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支持开放、公正、透明的多边贸易体制。双方将深化在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可和标准化领域的合作,确保双边贸易进一步发展。
九、中德通过奉行负责任的经济和金融政策为全球经济和金融关系的稳定作出贡献。两国愿加强财政金融领域协调,为改革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作出贡献。双方商定定期举行高级别财金对话。双方强调签署新的、现代化的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重要性。德方欢迎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因此,双方欢迎中国人民银行和德国联邦银行就在法兰克福建立人民币清算和结算安排签署备忘录。之后,将选择一家人民币清算行。
十、为加深相互理解,密切两国人文交流,特别是青年和学者之间的交流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高度重视教育领域合作、高校合作和大、中学生以及科研人员交流。应继续鼓励两国人民学习对方国家语言,这也是2013/2014中德语言年的重点。改善语言教师职业培训将持续促进该目标的实现。
为促进相互交流和旅游业发展,中德两国将为人员往来创造良好的框架条件,不断优化签证服务。德国欢迎中国在杜塞尔多夫新设总领馆。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关于建立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 /中国 德国(2014-3-28)
- 关于深化互利共赢的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中国 欧盟(2014-3-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关于深化全方位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 /中国 比利时(2014-3-3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4-3-31)
-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2014-3-1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2014-3-17)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使用进口基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4-3-31)
- 烈士公祭办法 /民政部(2014-3-3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总局机关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4-3-28)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2014-3-27)
-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直接退运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海关总署(2014-3-27)
-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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