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律书店 会员折扣全面下调!
【西湖法律书店 会员折扣全面下调!】最新上架的200种图书由79折调到75折,会员折扣由85调到8折,会员积分后的折扣也相应下调。
网址: http://www.law-lib.com/shopping/
《新法规速递》推出绿色版,免安装
《新法规速递》软件2013年5月推出全新绿色版,免安装,复制文件夹即可备份!软件免费下载使用,可查询13万件法规本地查询,加入会员可每日更新及50万件法规云端检索。仅155元/年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常用文书范本(应用版).49/法律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典(应用/法律法
- ·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全/法律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最高院
- ·法学家茶座(2014年第4辑/何家弘
- ·律师非讼业务的专题讲座/新律/阮子文
- ·亡者归来:刑事司法十大误区/何家弘
- ·法律的成长/(美)
- ·房产纠纷案例大全:房屋权属./北京大
-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国法
- ·实质犯罪论/法律科学文库/刘艳红
- ·版权客体论(第2版)/卢海君
- ·百罪通论(上下卷)/马克昌
- ·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陈兴良
-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第3版)/苏力著
- ·2015国家司法考试万国专题/北京万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释义/法律/国土资
- ·知识产权审判指导(2014年/陶凯元
- ·判解研究(2014年第1辑)/王利明
- ·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本书编
- ·行政诉讼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全国法
- ·国家命运:中国未来经济转型与/吴敬琏
- ·保险案件审判指导.5/最高人/最高院
- ·刑事司法指南(2014年第4/陈国庆
- ·知识产权多维度学理解读/中国/吴汉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中国法
- ·商业地产租赁典型案例评析及操/刘继承
-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评析(201/知识产
- ·全国专家型法官司法意见精粹./国家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理解/江必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吴景明
- ·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探究/徐建新
-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攻略:/柏浪涛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裁判思路/房/王林清
- ·企业改制.破产与重整案件审判/最高院
- ·从专利诉讼看专利预警/魏保志
-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2/司法部
- ·厚大讲义:刘凤科讲刑法.2//刘凤科
- ·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企业保密体/唐青林
-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2014/最高院
-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司/法律法
- ·宣告无罪事务指南与案例精析/胡云腾
-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池强主
-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司法部
- ·仲裁法实务精要与案例指引/朱宣烨
- ·行政诉讼证据前沿实务问题研究/吉罗洪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疑/北京高
- ·涉税犯罪专业化公诉样本/疑难/黄晓亮
- ·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法律法
- ·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杨在明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的通知建稽[2014]182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
为加强对遥感监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我部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17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工作,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建稽[201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以下简称为"遥感督察")的地区。
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参照本办法制定辖区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办法,并在每年底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告辖区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工作情况。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违法案件是指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案件,以及其他需要按照本办法处理的违法案件。包括:
1.严重违反"三区四线"等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
2.遥感督察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并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3.经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督促未得到解决的;
4.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
第四条 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城乡规划司共同组织实施,其中涉及规划制定、修改和实施等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由城乡规划司牵头处理。
第五条 重大违法案件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正、惩防并举、服务大局的原则。
第六条 重大违法案件按下列方式处理。必要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可按照《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稽查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直接组织稽查。
(一)发函督办
1.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函督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并限期报送处理结果。
2.组织研判案件是否处理到位,对查处到位的,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结案;对查处不到位的,可约谈有关单位或挂牌督办。
(二)约谈
1.约谈前应由组织实施部门商定被约谈单位和内容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审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可列为约谈对象:
(1)重点图斑涉及的重大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的;
(2)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
(3)连续两年反馈疑似图斑涉及项目审批情况出现严重差错的;
(4)连续两年图斑涉及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率偏低的;
(5)连续两年图斑涉及违法建设行为查处执行情况为零的;
(6)其他遥感督察工作开展不力需要约谈的。
3.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或委托稽查办公室、城乡规划司实施。
约谈城市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应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城乡规划司实施,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参加。约谈城市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也可委托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实施。
4.约谈通知函应在约谈日前15个工作日发出,确定约谈时间、地点、事由、约谈人、被约谈人。约谈可邀请媒体参加。
约谈主要由约谈人说明约谈事由,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被约谈人应对约谈事项做出回复。
约谈应做约谈记录,根据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发至被约谈人。
5.被约谈人应在被约谈后4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和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书面上报。城市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情况应通过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上报,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应督促城市人民政府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做好约谈后的整改工作。
6.对未按期上报整改情况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
(三)挂牌督办
1.挂牌督办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开重大违法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理要求,督促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办理,接受公众监督的一种行政措施。
2.挂牌督办前,组织实施部门应核实案件有关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审定实施。
3.对确定为挂牌督办的案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向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发出《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同时抄送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通知书》一般包括案件名称、督办事项、整改要求及时限、申请解除的方式等内容。
4.挂牌督办的解除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会同有关业务司初审报部领导审定后下达《重大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解除通知书》,同时抄送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四)案件移送
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第十八条"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其他处理决定后,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和第十九条"有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移送有关案件。
第七条 工作保障措施。
(一)建立重大违法案件处理联席会议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领导或委托稽查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问题。
(二)建立集体研判机制。对于复杂案件的定性进行集体研究,综合分析案件发生的背景及危害,提出妥善处理意见。
(三)按照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的规定,撤销违法行政许可。
(四)建立通报机制。通过发布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遥感督察工作及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有关情况。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2014-12-29)
- 国务院关于印发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2014-12-26)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15-1-23)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铁路货运价格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1-29)
-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保监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5-1-21)
- 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2014-12-27)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12-17)
- 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教育部(2015-1-2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5-2-1)
- 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 /国务院(2015-1-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2015-1-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15-1-19)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703个订户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703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