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杂志 全新改版,请重新订阅!
《新法规速递》和《法律图书馆》电子杂志已经全新改版。用户需要重新订阅。旧版电子杂志仍将继续发送,但由于目前发送平台不稳定,暂时不能保证收信。
◆新版《新法规速递》日刊,每日一期,精选重要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背景资料,将全文汇总发送到您的邮箱。
◆新版《法律图书馆》周刊,每周一期,包括一周最新法律法规、法律图书出版信息、法治动态新闻等相关法律资讯,以目录和摘要形式发送,可点击链接阅读全文。
重新订阅网址: http://www.law-lib.com/maillist/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人民法院审判观点汇纂:最高人/周伟编
- ·律师非讼业务的思维与技能/新/阮子文
- ·刑法适用疑难问题及定罪量刑标/刘方等
- ·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何家弘
- ·律师执业思维方式:民事疑难案/孙瑞玺
- ·公司并购问题与应对/李良寯
- ·民法60讲(基础版)/201/李建伟
-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刘东根
- ·赢在新三板.10/盈科律师丛/崔莉.
- ·2013年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张能宝
- ·法院审理房地产案例观点集成/朱树英
- ·物权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中国法
- ·2013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飞跃司
- ·矿业权行政管理实务:矿业律师/蒋文军
- ·医事纠纷律师实务:案例评析与/广东律
- ·法学的历史(第8卷):民商法/傅鼎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应用/法律法
- ·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中/陈兴良
- ·刑事辩护的技术与伦理:刑事辩/(日)
- ·风险规制与行政宪政主义/风险/(英)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梁凤云
- ·合同管理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全/丁会仁
- ·公司资本行动:并购策划与流程/张远堂
- ·新民事诉讼法与律师实务/蒋勇主
- ·中国专利法详解(缩编版)/尹新天
-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法律实务/孙巍.
- ·民法新角度:"用益债权原论"/隋彭生
- ·合同法研究(第3卷)/中国当/王利明
- ·证据分析(第2版)/法学译丛/(美)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飞跃司
- ·新民事诉讼法原理与适用.4//张卫平
- ·互联网法律法规汇编/网络法律/张平.
- ·罪与非:民间借贷、股权私募、/吉门.
- ·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的途径、困/肖金泉
- ·民事诉讼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全国法
- ·新民事诉讼法条文精要与适用//张卫平
- ·IPO企业上市实务:案例剖析/王志锋
-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控制与管理规/李浩然
- ·律师公司法业务经验与技能/民/中华律
- ·新企业破产法疑难问题与实务/曲冬梅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全国法
- ·最新贿赂十罪认定与处理实务/李文峰
- ·最新民事诉讼办案指南/最新民/最高院
- ·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孔祥俊
- ·买卖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案例适/田朗亮
- ·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导引/姜玮编
- ·让证据说话:刘少雄律师刑事案/刘少雄
- ·中国企业并购的发垄断律师实务/冯江著
- ·融资担保法律实务/深圳律师实/金振朝
- ·新民事诉讼法理解适用与实务指/江必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201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2年12月18日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
一、为了规范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加强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业务文件,是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职业健康司)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规章和制度等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的有关职业卫生日常监管操作层面的业务文件。
职业卫生方面重要事项应当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文件或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印发的,依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规则等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三、职业健康司制定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章,不得与之相冲突。
四、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类别包括法规咨询、监管办法和信息通告三类。
五、法规咨询(拼音缩写FZ),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职业卫生工作规章条文所作的具体阐述和说明。
六、监管办法(拼音缩写JB),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贯彻落实有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所作的指导说明和办理程序。
七、信息通告(拼音缩写XT),是职业健康司起草的,对有关职业卫生工作信息进行通报的文件。
八、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草案完成后,职业健康司应当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省级安全监管局、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专家的意见。
对于涉及疑难、重大问题的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草案,职业健康司应当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或者论证会,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
九、职业健康司根据各方意见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进行修改后,由职业健康司司长签发,并由职业健康司统一编号。
十、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签发后,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其中,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应当及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便公众周知的途径公布。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印发后,同时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
十一、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应当按照统一的版式印刷。印刷版式要求见附件。
十二、职业健康司应当定期对职业卫生业务文件进行清理,其修订或者废止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十三、本办法由职业健康司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印刷版式要求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封面由图形标识、文件类别属性、发文机关、印发日期、文件编号、文件名称等组成。正文格式与现行公文格式一致。
一、图形标识
职业卫生业务文件采用统一图形标识,即原劳动部1990年发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志,位置在文件的左上角。规格为230mm×230mm,图形颜色为绿色。
二、文件类别属性
文件类别由职业卫生统称与业务文件类别名称组合而成,职业卫生统称与业务文件类别名称之间空两格,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居中。
三、发文机关和印发日期
发文机关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使用楷体3号字,左对齐。
印发日期在发文机关右侧,使用楷体3号字,右对齐。
四、文件编号
文件编号由文件代号(由职业卫生拼音缩写〈ZW〉和文件分类拼音缩写〈FZ、JB、XT〉组成)、年份(4位数)、顺序号(3位数)等依次排列组成。如文件为表格,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用仿宋3号字,右对齐。法规咨询和监管办法两类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五、文件名称
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居中。
法规咨询、监管办法、信息通告三类职业卫生业务文件封面示例见附件1~3。
附件1
职业卫生法规咨询封面示例
职业卫生 法规咨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年××月××日
编号: ZW— FZ— XXXX— XXX
职业卫生
拼音缩写 法规咨询
拼音缩写 年份 顺序编号
例如: ZW—FZ—2012—001
代表:文件代号(ZW—FZ,职业卫生法规咨询类文件)—
年份(2012,指2012年印发)—
顺序号(001,指第一号文件)—
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
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文件名称
附件2
职业卫生监管办法封面示例
职业卫生 监管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年××月××日
编号: ZW— JB— XXXX— XXX
职业卫生
拼音缩写 监管办法
拼音缩写 年份 顺序编号
例如: ZW—JB—2012—001
代表:文件代号(ZW—JB,职业卫生监管办法类文件)—
年份(2012,指2012年印发)—
顺序号(001,指第一号文件)—
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
修订文件在原顺序号后加上X以及修订顺序号
文件名称
附件3
职业卫生信息通告封面示例
职业卫生 信息通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年××月××日
编号: ZW— XT— XXXX— XXX
职业卫生
拼音缩写 信息通告
拼音缩写 年份 顺序编号
例如: ZW—XT—2012—001
代表:文件代号(ZW—XT,职业卫生信息通告类文件)—
年份(2012,指2012年印发)—
顺序号(001,指第一号文件)—
表格顺序号单独编制,如表格(B001)
文件名称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业务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2-12-18)
- 关于尽快遏制电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12-12-1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2-11)
- 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12-9)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2012-12-6)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2012-12-12)
- 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2012-12-12)
- 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创新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2012-12-17)
- 关于修改《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申请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2-12-6)
- 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2012-11-29)
-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2012-12-13)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2-12-7)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677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