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律书店 会员折扣全面下调!
【西湖法律书店 会员折扣全面下调!】最新上架的200种图书由79折调到75折,会员折扣由85调到8折,会员积分后的折扣也相应下调。
网址: http://www.law-lib.com/shopping/
《新法规速递》推出绿色版,免安装
《新法规速递》软件2013年5月推出全新绿色版,免安装,复制文件夹即可备份!软件免费下载使用,可查询13万件法规本地查询,加入会员可每日更新及50万件法规云端检索。仅155元/年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司考考前必背:卷一最后冲刺/众合教
- ·公司章程制定实务与条款设计指/李占英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朱景文
- ·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手册/王晋刚
-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李升泉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规/江必新
- ·刑法解释与适用全书/冯江编
- ·民法哲学(第5辑)/民法哲学/肖厚国
- ·2014国家司法考试最后抢分/北京万
- ·律师文摘(2014年1辑)(/孙国栋
-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增订4/王怀禄
- ·法学家茶座(2014年第2辑/何家弘
- ·指南针卷一突破120分(上律/上律.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实务/胡树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法律法
- ·借贷担保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法宝网
- ·案例指导(2012-2013/浙江省
- ·商事审判指导(2013年第4/奚晓明
- ·商事仲裁国际理事会之1958/扬帆译
-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理程序:以/戴长林
-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专利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奚晓明
- ·2014万国学校考前冲刺:卷/北京万
- ·知识产权研究(第22卷)/周林组
- ·上市公司市场化收购的公平与效/刘运宏
- ·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最新修/王宝发
- ·劳动争议律师实务/律师实务初/上海律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正式文/最高院
- ·刑事审判参考(2013年第5/最高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疑/王明达
- ·2014国家司法考试最后冲刺/北京万
- ·医疗纠纷取证技巧与赔偿标准./吴海涛
- ·中国工资支付保障立法研究/科/刘军胜
- ·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何东宁
- ·解密"中国版纳斯达克":新三/顾兆坤
- ·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法律法
- ·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指南/高贵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司/宫鸣.
- ·这样做HR最有效:最新企业劳/娄秋琴
- ·李仁玉民法题库(2014版)/李仁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全国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与实务技/林文著
- ·2014年新公司法实务操作指/高云主
- ·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道/国家法
- ·法律法规全书(第12版)/国务院
- ·非诉讼业务律师基础实务/中国/李大进
- ·中国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靳庆军
- ·商事审判指导(2013年第3/奚晓明
- ·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4年/奚晓明
- ·网络犯罪专业化公诉样本.7//孙春雨
关于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75号
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主要新闻单位:
近年来,新闻从业人员滥用职务行为信息的现象时有出现。有的违反保密法规随意散布、传播涉密信息,有的擅自将职务活动中知悉的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有的将本新闻单位未播发的报道交由其他境内外媒体刊播,有的利用新闻单位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干扰了正常的新闻传播秩序,损害了党和国家利益。为切实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管理,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局制定了《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4年6月30日
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管理,规范新闻传播秩序,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劳动合同法》、《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是指新闻单位的记者、编辑、播音员、主持人等新闻采编人员及提供技术支持等辅助活动的其他新闻从业人员,在从事采访、参加会议、听取传达、阅读文件等职务活动中,获取的各类信息、素材以及所采制的新闻作品,其中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的信息等。
第三条 新闻单位要坚持依法依规、趋利避害、善管善用、可管可控的原则,加强职务行为信息管理,确保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第四条 新闻单位应健全保密制度,对新闻从业人员在职务行为中接触的国家秘密信息,应明确知悉范围和保密期限,健全国家秘密载体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制度,禁止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禁止在任何媒体以任何形式传递国家秘密,禁止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新闻从业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第五条 新闻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新闻从业人员就职务行为信息中的商业秘密、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职务作品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签订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建立职务行为信息统一管理制度。
保密协议须分类明确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的权利归属、使用规范、离岗离职后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新闻从业人员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境内外媒体、网站提供职务行为信息,或者担任境外媒体的"特约记者"、"特约通讯员"、"特约撰稿人"或专栏作者等。
第六条 新闻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行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 新闻从业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博客、微博、微信等,须经所在新闻单位批准备案,所在单位负有日常监管职责。
新闻从业人员不得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通过博客、微博、微信公众账号或个人账号等任何渠道,以及论坛、讲座等任何场所,透露、发布职务行为信息。
第八条 新闻从业人员离岗离职要交回所有涉密材料、文件,在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 新闻单位须将签署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作为新闻从业人员劳动聘用和职务任用的必要条件,未签订的不得聘用和任用。
第十条 新闻采编人员申领、换领新闻记者证,须按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中未包含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的,不予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十一条 新闻单位应在参加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时,向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报告新闻从业人员保密承诺书和保密协议签订、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新闻从业人员违反保密承诺和保密协议、擅自使用职务行为信息的,新闻单位应依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视情节作出行政处理或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应督促所属新闻单位健全保密承诺和保密协议制度,履行管理责任;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新闻单位职务行为信息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新闻从业人员擅自发布职务行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吊销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做出禁业或限业处理。
第十五条 新闻单位对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混乱,造成失密泄密、敲诈勒索、侵权等严重问题的,由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等依法查处,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情节严重的撤销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新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新闻从业人员违反规定使用职务行为信息造成失密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关于印发《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6-30)
- 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2014年)》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4-5-19)
- 关于印发《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2014-5-30)
-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的通知 /教育部(2014-6-11)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7-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 /国家税务总局(2014-7-4)
- 关于废止《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2014-7-4)
- 关于印发《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6-25)
-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2014-6-4)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 /国家税务总局(2014-6-25)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7-1)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快推动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标准应用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4-6-20)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711个订户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711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