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律书店 会员折扣全面下调!
【西湖法律书店 会员折扣全面下调!】最新上架的200种图书由79折调到75折,会员折扣由85调到8折,会员积分后的折扣也相应下调。
网址: http://www.law-lib.com/shopping/
《新法规速递》推出绿色版,免安装
《新法规速递》软件2013年5月推出全新绿色版,免安装,复制文件夹即可备份!软件免费下载使用,可查询13万件法规本地查询,加入会员可每日更新及50万件法规云端检索。仅155元/年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朱景文
- ·企业专利风险管理手册/王晋刚
-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李升泉
-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规/江必新
- ·刑法解释与适用全书/冯江编
- ·民法哲学(第5辑)/民法哲学/肖厚国
- ·2014国家司法考试最后抢分/北京万
- ·律师文摘(2014年1辑)(/孙国栋
-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增订4/王怀禄
- ·法学家茶座(2014年第2辑/何家弘
- ·指南针卷一突破120分(上律/上律.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实务/胡树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法律法
- ·借款担保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法宝网
- ·案例指导(2012-2013/浙江省
- ·商事审判指导(2013年第4/奚晓明
- ·商事仲裁国际理事会之1958/扬帆译
-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处理程序:以/戴长林
-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专利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奚晓明
- ·2014万国学校考前冲刺:卷/北京万
- ·知识产权研究(第22卷)/周林组
- ·上市公司市场化收购的公平与效/刘运宏
- ·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最新修/王宝发
- ·劳动争议律师实务/律师实务初/上海律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正式文/最高院
- ·刑事审判参考(2013年第5/最高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疑/王明达
- ·2014国家司法考试最后冲刺/北京万
- ·医疗纠纷取证技巧与赔偿标准./吴海涛
- ·中国工资支付保障立法研究/科/刘军胜
- ·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何东宁
- ·解密"中国版纳斯达克":新三/顾兆坤
- ·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法律法
- ·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办案指南/高贵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司/宫鸣.
- ·这样做HR最有效:最新企业劳/娄秋琴
- ·李仁玉民法题库(2014版)/李仁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解读/全国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与实务技/林文著
- ·2014年新公司法实务操作指/高云主
- ·中国法院2014年度案例:道/国家法
- ·法律法规全书(第12版)/国务院
- ·非诉讼业务律师基础实务/中国/李大进
- ·中国企业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及上/靳庆军
- ·商事审判指导(2013年第3/奚晓明
- ·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4年/奚晓明
- ·网络犯罪专业化公诉样本.7//孙春雨
- ·2013中国网络借贷行业蓝皮/王家卓
-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国家司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文明办、团委、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计生委、文明办、团委、老龄办: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存在规模小、层次单一、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职业教育为主体,应用型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层次相互衔接,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以适应和满足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需求。
——人才培养规模显著扩大。优化专业结构与布局,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逐年扩大招生规模,为我国养老服务业培养和输送一大批各层次齐全的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创新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改革创新示范专业点,带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推进实施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双证书"制度,基本实现职业院校学生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积极发展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各类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大力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
三、任务措施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
1.扩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发布养老服务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引导和鼓励职业院校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通过实行单独招生、增加招生计划等,逐步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助等资金支持,吸引学生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规范并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专门人才。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本科教育。加大养老服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鼓励引导高校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相关本科专业,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老年人保健与营养、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生命伦理学等课程。
3.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研究生教育。适当增加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社会学、老年学、人口学、康复治疗学、家庭发展等学科领域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养老机构和职业院校等输送业务骨干和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鼓励高校加强相关学科建设,提升理论研究水平,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全面提高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教学质量
4.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重点建设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开发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作流程、管理规范同步的实训指导方案。强化实践性教学环节,促进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推进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与共享,提高实训基地使用效益。
5.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点建设。重点支持一批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改革试点。鼓励和引导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材、教学方式、师资队伍等重点环节进行改革,建成一批教育观念先进、改革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的专业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6.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材建设。在国家规划教材建设等项目中,加大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材建设支持力度。组织遴选、开发一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教材。鼓励相关院校与行业、企事业单位联合编写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特色校本教材。引入行企真实项目和案例,开发多种形式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7.加强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在有行业特色的高等学校和行业、养老机构、企业建立一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师培训,并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带头人专题培训,促进教师之间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的交流,培养造就一批业务水平高、敬业精神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教学领军人才。
8.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养老服务业发达国家或地区教育合作,通过互派师生、交流研讨等形式,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引进国外优秀课程和教材,结合国内养老服务业实际,合作开发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课程和教材,促进我国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水平提高。
(三)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9.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重点依托相关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本科院校,开展多样化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养老服务业业务骨干在职攻读相关专业学位。开放大学要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信息化学习资源和平台建设,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探索建立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教学及支持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和社区工作者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10.推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双证书"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深入合作,实行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统筹进行,推动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已取得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可由职业院校按相关规定择优免试录取,经考核合格后可获取相应学历证书。
(四)积极引导学生从事养老服务业
11.推动开展社会养老事业志愿服务。积极组织职业院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到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家庭等进行志愿服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激发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的热情。采取学校与城乡社区对口服务等形式,组织学生关爱、帮扶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老人。
12.鼓励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业。相关职业院校、本科院校要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鼓励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就业。有关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现行就业服务和就业政策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改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逐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稳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教育部、民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等部门协同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宏观指导和政策保障。各地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做好养老服务业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继续教育等有关工作。
(二)拓宽投入渠道
积极拓宽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投入渠道,建立政府、用人单位、社会筹措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或对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提供捐助或其他支持。
(三)制定配套政策
各地教育、民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大对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政策支持力度,根据本地实际和养老服务业的特点,在专业建设、师资培训、招生就业、学生奖助、基地建设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完善意见实施监督激励机制,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地教育部门、民政部门要建立实施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要根据反馈信息以及监督评估情况,对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
(五)强化舆论宣传
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认同和支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氛围,形成全社会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支持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良好环境。
教育部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 中央全国老龄办
2014年6月10日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 /教育部 民政部 国家(2014-6-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冰岛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海关总署(2014-6-3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 /海关总署(2014-6-3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 /最高人民法院 (2014-6-2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国关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2014-6-2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核准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6-3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6-2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 /国家税务总局(2014-6-3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6-30)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挂牌汇价管理有关事 /中国人民银行(2014-7-1)
- 交通运输部关于科技创新促进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 /交通运输部(2014-6-24)
-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 /国务院(2014-6-23)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711个订户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3711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