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2012》电脑、手机版新上线
《新法规速递2012》电脑版、安卓版、苹果版全新上线,适合在电脑、手机、平板等多种终端使用。所有版本,除了可以离线浏览安装在自己终端里的法规外,还可实时更新最新法规。在上网的情况下,还实现"云检索"功能,全文检索50万条法律法规。
2012电脑版在法规数量和检索功能上都有巨大提升,新增"云检索"功能,可以在线全文检索、浏览、收藏法规50万件。
电脑版、手机版均有免费版本可下载安装。收费版有实时更新和"云检索"功能。现在购安卓收费版,有平板电脑赠送!
免费下载网址: http://www.law-lib.com/law/newlaw/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读/全国法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分/众合教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全国法
- ·中国法院2012年度案例:婚/国际法
- ·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江必新
-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法院出
-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王尚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精解/宋英辉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单科随/众合教
- ·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全国人
- ·最新刑事诉讼办案指南(附新旧/法院法
- ·名案背后的劳动法思考/董保华
- ·民法的解释与适用/民法哲学文/杨育正
- ·无可致歉:罗姆尼自传/(美)
- ·法大司考2012年国家司法考/法大司
- ·婚姻三重门:谭芳律师以案支招/谭芳编
- ·律师如何思考:民商事案件思维/周吉川
- ·赢略:跨国公司在华公司诉讼应/张保生
- ·遭遇拆迁之以案说法:房屋征收/杨晓玲
- ·房屋买卖法律全书:合同、贷款/法律法
- ·《资本论》第1卷导读(上下册/王峰明
-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0年/国家法
- ·房地产法律实务/建筑房地产实/邢万兵
- ·最高人民法院自首、立功司法解/最高院
- ·胜诉谋略:律师的诉讼策略与技/朱德锴
- ·中小企业合同范本与管理制度工/百万范
- ·神秘李昌钰破案实录(1):世/(美)
- ·企业合同审查法律实务/蔡世军
- ·民间借贷法律政策案例适用指南/法例新
- ·法律哲学:一种现实主义的理论/(法)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北京万
- ·罪与罚:中国传统刑事法律形态/赵晓耕
- ·法学方法论/王利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法典./国务院
- ·公司常用法律文书范本:条文检/孙林主
- ·法律思维筹划运用:投资、经营/储小青
-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李建伟
- ·建设工程法律服务操作实务:建/林镥海
- ·政法笔记(增订版)/冯象著
- ·物权法专论/崔文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配套解/法律法
-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0年/国家法
- ·刑事疑案专家精解(3)/张本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新释义//陈国庆
- ·专利法:原理与案例/崔国斌
- ·证明责任:事实判断的辅助方法/肖建国
- ·公司上市业务操作指引/投资银/隋平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要求操作指引/隋平
- ·法律规则的提炼与运用:人民司/沈德咏
- ·侵权赔偿法律全书:名词解释/孙林主
关于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1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医疗器械检测数据的科学、可靠,提高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国家局自2006年起每年委托中检院,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实验室间比对试验(以下简称比对试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国家局组织制定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国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技术交流与培训。
中检院根据比对试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和实施比对试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比对试验结果的评价工作,并向国家局报送比对试验总结报告。建立并保存比对试验档案,包括比对试验的计划、方案、参加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名单、样品的有关文件、技术报告和结果等相关记录。组织成立比对试验专家组,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技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比对试验专家组成员由医疗器械相关专业专家及统计学专家组成,负责统计分析比对试验数据,评价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对有争议的技术问题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工作提出意见及建议。
二、实施方案与样品
比对试验实施方案包括比对试验的样品、样品管理要求、比对项目、适用标准、作业指导书、结果反馈报告单、统计分析原则和日程安排等。比对试验的样品应当满足均匀性、稳定性要求,并统一提供。
中检院选择有资质、具有相应检验经验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样品均匀性、稳定性试验,出具试验报告。按照比对试验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样品的标识、包装及发放, 确保样品不受包装、分发过程的影响。参加比对试验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接到样品后,填写样品确认单,确认样品未受包装、分发过程的影响。
三、检验与报告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在接到样品后按照比对试验实施方案的作业指导书、标准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检验记录和相关数据报送中检院。
中检院组织比对试验专家组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报送的检验记录和结果进行技术审核,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中期报告,再经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确认。比对试验专家组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确认后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价,编制比对试验结果的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分为:满意、可疑和不满意三种。
中检院根据比对试验结果评价报告,起草比对试验总结报告报送国家局。比对试验总结报告包括计划的完成情况、比对试验结果、相关技术能力的评价以及后续处理措施的建议等有关内容。
四、异议和处理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收到比对试验中期报告后,如有异议,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向中检院提出书面申诉材料,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的证明资料。逾期视为认同该结果。中检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申诉进行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
五、监督管理
国家局根据比对试验总结报告,通报比对试验的有关情况及结果,采取处理措施。
比对试验评价结果为"满意"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3年内在进行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时可直接确认该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
比对试验结果为"可疑"的,已获得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应当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检院提交相应的说明和整改报告。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国家局暂停该项目的认可资格。在暂停期间,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不得从事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直至完成整改并经中检院审核确认后,国家局恢复该项目的认可资格。
比对试验结果为"不满意"的,国家局暂停该项目的认可资格。已获得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立即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中检院提交纠正措施和整改报告。完成整改并经中检院审核确认后,国家局恢复该项目的认可资格。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国家局撤销该项目的认可资格。
比对试验结果为"可疑"的或者"不满意"的,尚未通过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可以向中检院提交纠正措施和整改报告。中检院应当对纠正措施和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已获得相应项目检测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未经批准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的,按比对试验结果"不满意"进行处理。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伪造比对试验结果或者与其他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串通数据的,撤销其项目的检验资格并通报批评。中检院、比对试验专家组在比对试验工作结束前,均不得泄露有关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身份以及比对试验结果。违反规定泄露比对试验结果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关于规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2-3-30)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2-4-1)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2-4-5)
- 关于印发《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12-3-29)
- 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3-31)
- 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3-31)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2012-3-26)
- 关于印发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 /科学技术部(2012-4-1)
-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人口计生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2012-3-29)
-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委机关办公设备家具购置报废流程的通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2012-3-29)
- 关于印发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3-23)
- 关于2012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财政部(2012-3-15)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2319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