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
软件下载
软件下载
《法律图书馆》网站开通官方微博
近日,我站在新浪网与腾讯网开通官方微博。微博开通后,最新法规、新法治动态将在第一时间得到传播。同时还将陆续推出图书、软件、U盘赠送活动,详细链接见
新浪: http://t.sina.com.cn/legal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规范论和刑法解释论/当代世界/(日)
- ·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国务院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答/飞跃司
- ·刑法总论精释(第2版)/陈兴良
-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最高人/蔡小雪
- ·民事法官必备法律司法解释解读/奚晓明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奚晓明
- ·公司的博弈与平衡:22类公司/王进东
- ·移植与成长:中国立法听证制度/徐琳著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与指导案/吴庆宝
- ·中外侵权法经典案例评析/中外/韩赤风
- ·法律司法解释指导案例精编.6/中国法
- ·涉外资银行审判实务与前沿/丁寿兴
- ·十二国著作权/世界知识产权法/本书翻
- ·中国行政审判案例(第40-8/最高院
- ·民法总则重大疑难问题研究/杨立新
- ·从金融危机审视华尔街改革与消/张路著
- ·合同法总论(第3版)/法学原/韩世远
- ·法律的未来(第2版)/丹宁勋/(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万鄂湘
- ·婚房保卫战:金牌房地产律师为/颜宇丹
- ·法学思维小学堂:法律人的6堂/(德)
- ·新执行文书样式与制作解释.8/江必新
- ·量刑规范化典型案例(1)/人/应用法
- ·农村房屋与宅基地常见法律问题/方岩编
- ·公诉实战全程指南(上下)/检/赵永红
- ·中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以刑事/龙宗智
- ·民事诉讼快速解决机制的立法研/赵泽君
- ·中国法律文化大写意/武树臣
- ·刑事人身检查制度研究/诉讼法/王志刚
- ·《戒毒条例》释义/莫关耀
- ·刑事审判参考(2011年第2/最高院
- ·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之-交通/刘辉著
- ·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李广宇
- ·商事审判例释/梁作民
-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张军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全国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本书编
- ·中国利用外资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商务部
- ·法律英语综合教程(第2版)1/(LE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梁凤云
- ·公司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国务院
- ·工程合同造价法律实务(最新增/姚捷著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高/众合教
- ·建设工程合同条款精析及实务风/廖正江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黄金考/邹建章
- ·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最高院
- ·刑法学(第4版)/普通高等教/张明楷
- ·保险法原理及疑难案例解析/许崇苗
- ·中国刑法罪名解释:原由、发展/周道鸾
国务院关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请示》(桂政报〔2009〕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南宁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北部湾经济区中心城市,我国西南地区连接出海通道的综合交通枢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南宁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南宁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55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要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0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南宁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集中紧凑的发展模式,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震、防洪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城市发展要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集约化道路,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要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大明山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七、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分期供给规模和区位布局合理。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八、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兴宁路、民生路等历史街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加强对邕江沿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水体、生态岸线和景观风貌,突出壮乡首府、中国绿城的民族文化和风貌特色。
九、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南宁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南宁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南宁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南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区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关于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中应用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2011-10-8)
- 国务院关于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2011-10-10)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2011-10-1)
-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国务院(2011-10-10)
- 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2011-10-13)
- 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公安部(2011-9-28)
-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1-10-11)
- 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1-9-28)
- 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1-10-13)
-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2011-9-29)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9-21)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1-10-11)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0216个订户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30216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