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速递
软件下载
软件下载
《法律图书馆》网站开通官方微博
近日,我站在新浪网与腾讯网开通官方微博。微博开通后,最新法规、新法治动态将在第一时间得到传播。同时还将陆续推出图书、软件、U盘赠送活动,详细链接见
新浪: http://t.sina.com.cn/legal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赢在睿辩:大律师精彩辩论实录/宋加宇
- ·物业服务合同文书分类详解/苏宝炜
- ·2011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全国法
- ·中国商事审判年鉴(2009)/最高院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冲刺预/政法英
- ·知识产权律师实务与法律服务技/马东晓
- ·实践中的商法:司法解释解读./刘敏编
- ·劳动官司证据收集、认定和运用/李舒啸
- ·2011万国学校考前冲刺:卷/北京万
- ·刑法原理与案例解析/魏红主
- ·中国现行行政法律制度/胡建淼
- ·2011中法网学校司法考试名/中法网
- ·公司证券律师高端业务/商务律/陈文主
- ·刑法历次修正案权威解读/中国/周光权
- ·图解立案证据定罪量刑标准与法/本书编
- ·盲人奥里翁:龚祥瑞自传/龚祥瑞
- ·反贪实战全程指南(全新精编版/张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洪伟
- ·中国软件企业法务治理律师实务/王光英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攻略(/柏浪涛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本书编
- ·《刑法修正案(八)》条文及配/张军主
- ·合同法研究(第2卷)(修订版/王利明
-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案例/奚晓明
- ·外国继承法比较与中国民法典继/陈苇主
- ·中国证据法治发展报告(197/张宝生
- ·法律的故事/(美)
- ·企业上市融资必备(最新修订版/陈文主
- ·公司企业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院
-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郑璇玉
- ·大律师法庭攻守之道/段建国
- ·7折特价:2011年国家司法/法律考
- ·案例指导(2010年卷.总第/浙江省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国家司
- ·民法/2011年众合教育核心/李建伟
- ·国家司法考试民法要义(201/王利
-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本/曾宪义
- ·物权:规范与学说:以中国物权/崔建远
- ·正义与效率的契合:以行政诉讼/庄汉著
- ·量刑规范化办案指南/熊选国
-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上/奚晓明
- ·HR全程法律顾问:企业人力资/周丽霞
- ·行政执法教程/行政执法培训教/宋大涵
- ·刑事审判实务手册:根据刑法修/本书编
- ·工程合同实务问答(第2版)//朱树英
- ·民法学卷(2011年司法考试/李仁玉
- ·刑法总注释(含刑法修正案八)/王茂华
-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2/法院出
- ·人民法庭实用手册(2011年/本书编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历年考/三校名
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产权〔2011〕447号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8〕70号),及时了解和掌握债券发行情况,加强中央企业对其实际控制子企业发债事项管理,防止和控制债务风险,我们组织开发了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应当高度重视企业发债工作,充分利用监测管理系统,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规范企业发债行为,加强募集资金使用与偿还管理。
二、中央企业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本级及所实际控制子企业发行债券情况,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财务公司金融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
三、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发行债券报告表、发行债券备案表、债券余额情况表等。
四、中央企业本级及所实际控制子企业拟发行债券的,在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或负责机构)前,根据申报资料填报发行债券报告表;在每期债券发行结束5个工作日内,填报发行债券备案表;在每季度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债券余额情况表。已批准但确定不再发行的债券,中央企业应当及时报告国务院国资委。
五、各中央企业负责本级及所实际控制子企业发行债券信息报告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据国务院国资委编制的表式、填报说明及软件操作要求,确保数据资料真实、准确和规范,并及时上报。
六、各中央企业应当在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基础上,指定专人负责,完成中央企业发行债券信息报送工作;国务院国资委将定期通报中央企业债券信息报送工作情况。
七、各中央企业在填报发行债券信息时,应当按照《中央企业发行债券情况填报说明》进行,有关表式、填报说明在http://www.sasac.gov.cn网站下载,信息系统通过http://zqgl.sasac.gov.cn 进行登录。
在中央企业发行债券信息采集、编制、报送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刘 婷
电 话:010-6319327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监测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2011-6-29)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四次预 /教育部办公厅(2011-6-24)
-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 /全国绿化委员会 国家(2011-6-16)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011-7-11)
- 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6-3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7-7)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 /国务院办公厅(2011-7-5)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工作规 /卫生部办公厅(2011-7-4)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会工作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的若干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1-6-22)
- 关于进一步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6-27)
-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2011-6-26)
- 关于防范期货配资业务风险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2011-7-5)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29326个订户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29326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