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下载
《法律图书馆》VIP在线数据库
法律图书馆在线数据库是法律图书馆网全新推出的法学资料在线检索高端产品,为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研究的专业人士精心打造,提供最专业、最便捷的法律服务的在线数据库点击查看详细
《法律图书馆》网站开通官方微博
近日,我站在新浪网与腾讯网开通官方微博。微博开通后,最新法规与最新法治动态将在第一时间得到传播。另外还有司法考试、律师黄页、法律图书、法学论文等板块,将第一时间传达我站最新动态,详细链接见
新浪:http://t.sina.com.cn/legal
腾讯:http://t.qq.com/lawbooks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典:应用/法律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典:应用/法律法
-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刘东根
- ·理想国/西方学术经典译丛/(古希
- ·合同法新问题研究(修订版)/王利明
- ·人民法院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案/吕国华
- ·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苏力著
- ·金融法审判裁断标准/刘少军
- ·民法九人行(第4卷)/崔建远
- ·新编常用合同范本全书:合同释/王怀禄
- ·公诉实战典型疑难问题法律适用/董斌著
- ·刑事辩护技能与技巧培训学习指/顾永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实务/蓝仑山
- ·新劳动法下的人力资源操作全程/李磊
- ·2011司法考试600分考点/张能宝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刑/刘德权
- ·并购重组操作指引/新版"律师/肖金泉
- ·2011年司法考试名师讲义:/阮齐林
- ·刑法修正案(七)及网络犯罪实/曲伶俐
- ·律师权利保障与律师制度改革/谭世贵
- ·人民法院常用裁判文书写作指南/刘彦宁
- ·中国民事官司常备手册/蔡峰主
- ·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来自中/陈丽洁
- ·侵权法解剖/侵权法人文译丛/(澳)
- ·合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裁/中国法
- ·论法的精神/孟德斯
- ·侵权法背景下的民事侵权与知识/北京律
- ·法律智慧的火花:法律格言与警/张晓秦
- ·金融危机与经济法的最新发展//顾功耘
- ·知识产权制度现代化问题研究//王景川
- ·2011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国家司
- ·反贪侦查破案证据标准的把握与/陈波著
- ·刑事检察证据运用评析/检察实/马贵翔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解析(附/最高院
- ·Investing in C/BY
-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司法部
- ·专家点评与建议:涉外商标典型/程永顺
- ·走出困境: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赵立新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行/刘德权
-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请示与答复(/人民法
- ·刑事辩护律师审查、运用证据指/顾永忠
- ·最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中央治
- ·国家赔偿法理论与实务(上下卷/江必新
- ·立案定罪量刑标准与适用(第2/曾斌主
- ·民事办案手册(第10版)(付/法律出
- ·医疗损害纠纷胜诉和解之道/律/李雪云
-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张能宝
- ·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最高人/苏泽林
- ·中国影响性诉讼:影响中国的十/吴革主
- ·刑事审判参考(2010年第3/最高院
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10]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国移动通信快速发展,手机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加、功能日趋丰富,为消费者日常工作和生活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便利。但与此同时,各种利用手机实施不法行为的情况也屡禁不绝,特别是2010年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手机"吸费"问题,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中的内置软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或是手机自动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在用户正常操作其他业务时,手机触发点播或订制服务;或是用户点击订制类服务后,未经二次确认,即被扣除相关费用,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手机"吸费"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高度重视,通过开展拨测检查、滚动抽查、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强化证后监督等举措,规范手机内置业务,打击不法行为。经过前一段时期的努力,手机"吸费"问题整体上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非法手机"吸费"现象仍然比较严重。为巩固已有成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进手机"吸费"问题治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治理手机"吸费"问题,是当前整顿和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方面要以对消费者、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抓好手机"吸费"问题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治理工作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各地通信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具体工作要求尽快落到实处。各相关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坚持诚信守法经营,自觉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二、加强对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的监督管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制作、使用、提供各类"吸费"软件,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对合作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业务管理,完善合作协议,严格约定违约责任。建立日常拨测机制,对拨测中发现问题的内置业务及合作伙伴,及时处理、及时通报。对于定制手机,要按照《移动电话机定制管理规定》(工信部电管[2010]4号)要求,加强内置业务审查,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通信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增值电信业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同时,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流通领域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特别是手机连锁销售商场、超市、市场手机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强化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手机市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严厉查处经销没有或伪造冒用进网许可证、许可标志手机的行为。
四、严格规范手机内置软件。手机生产企业、方案及芯片制造企业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自律。手机生产企业在申请进网许可时,要提交芯片供应商、软件开发商及软件版本等信息备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据证后监督机制,对手机内置信息进行抽查,并结合市场情况调整抽查重点。对于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将依据《电信设备证后监督管理办法》(信部电[2005]448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各地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发挥12315、12300申诉举报中心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并加强对相关咨询、申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适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要充分发挥通信管理部门的技术管理优势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力量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及案件线索,统一行动,协同推进,形成监管合力。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 /国土资源部(2010-12-30)
-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2011-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3号 /财政部(2011-1-12)
- 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2010-12-28)
- 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0年第21号 /卫生部 国家安全生产(2010-12-21)
- 关于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2010-12-31)
- 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2010-12-31)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201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国家统计局(2011-1-10)
- 农业部、海关总署公告第1512号 /农业部 海关总署(2010-12-28)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2011-1-10)
-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严禁虚报学生人数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2011-1-11)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26860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