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下载
《新法规速递》软件介绍
《新法规速递2008》软件,收录1949-2008.3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约10万件。
《新法规速递》提供标题、颁布单位和全文检索功能,全部法规均可按标题、颁布时间或颁布单位排序。
《新法规速递》还可自行录入法规,所有下载法规均可备份,重装软件后无需再重新下载(新功能!)
《新法规速递》最具特色功能是:注册后,可以每天上网智能更新,获得当日最新法律法规。
新法规速递检索
免费电子杂志订阅
最新图书
- ·金融危机下民商事案件裁判要点/俞宏雷
- ·定罪量刑指南(第5版)/陈有西
- ·杨立新民法讲义(全七册)/杨立新
- ·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全/中国法
- ·完美的合同:合同的基本原理及/吴江水
-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1册)/王泽鉴
- ·债法原理/民法研究系列/王泽鉴
- ·中国监狱人民警察权利研究/冯建仓
- ·最新商事仲裁与司法实务专题案/林一飞
- ·建筑物区所有权法案例评析/民/齐恩平
- ·物权法案例评析/民商法系列丛/马特主
- ·国际私法案例选评/国际商法经/王军主
- ·法学家茶座(第28辑)/20/张士宝
- ·中国公民常用法律文书/孔繁军
- ·国有土地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刘子平
- ·"过错"的死亡:中英侵权法宏/胡雪梅
- ·批判法学:一个自由主义的批评/(美)
- ·委托调解的理论与实践;替代性/汤黎明
- ·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王轶著
- ·国家干预法治化研究/种明钊
- ·2010年司法考试好记通/法考中
-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法/法律考
- ·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及考点归类精/张能宝
- ·中国刑法实用全书/江海昌
- ·税务执法程序的风险控制/刘兵著
- ·公司诉讼的策划与应对/钱尧志
- ·劳权与发展;权利论与功能论的/陈步雷
- ·破产案件裁判标准规范/民商事/吴庆宝
- ·公司纠纷裁判规范/民商事纠纷/吴庆宝
- ·婚姻家庭纠纷裁判标准规范/民/吴庆宝
- ·合同纠纷裁判标准规范/民商事/吴庆宝
-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200/万鄂湘
- ·政府管理的行与知/未名社科菁/周志忍
- ·犯罪论体系的改造/法学文库/周光权
- ·实践刑法学.总则/法学格致文/刘树德
- ·审案的逻辑艺术/系列逻辑艺术/徐明良
- ·外国刑法通论/武汉大学刑事法/陈家林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适用/梅冰松
- ·刑讯逼供罪专题整理(刑法学研/王君祥
- ·民事海事行政疑难案例精释精解/田圣斌
- ·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比较研究/蔡巍著
- ·商标侵权认定/李亮著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9/奚晓明
- ·法医病理司法鉴定实务/司法鉴/陈忆九
- ·职务犯罪的理论与司法实践/顾军主
- ·外企HR劳动合同管理指引(汉/黄乐平
- ·法律英语证书(LEC)全国统/统一考
- ·刑法(分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张军主
- ·刑法(总则)及配套规定新释新/张军主
- ·反就业歧视法国际前沿读本/劳/阎天编
法律图书馆网上书店金秋大回馈
金秋时节,果实累累,又到收获时,也是我们储存知识,厚积薄发的时刻。为此,本网特推出"金秋大回馈"活动,活动规则:1、 4万余种图书76折; 2、 司考图书超低7折;
http://www.law-lib.com/shopping/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要重点支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今年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做起"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现就免学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免学费工作的重大意义
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逐步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是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继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低收入和困难家庭。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先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做起,对于减轻农民负担,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鼓励高素质劳动者在农村创业就业,改善农村劳动力结构,加快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免学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免学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根据"中央政策引导、地方统筹安排、积极稳妥起步、逐步推进实施"的原则,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其他地区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生的2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生的5%确定。中央财政参照上述比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各地可根据实际,合理确定行政区域内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
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通过财政给予的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具体办法是:第一、二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的学费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学校因免除学费导致的运转经费缺口,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由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学校顶岗实习补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免学费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今年秋季学期前已出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的省(区、市),免费标准和免费范围高于本《意见》要求的,可按照本地的办法继续实施;低于本《意见》要求的,应逐步调整,到明年秋季学期开学时要达到本《意见》的要求。尚未实施免费政策的省(区、市),要抓紧组织实施,今年财政确有困难的地方,可视自身财力情况统筹安排资金,但从明年秋季学期开始,要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补助资金;对未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的,财政部将核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各地要将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两个学年的免学费工作方案,于今年年底前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要在总结2009学年中职免学费工作的基础上,就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进一步推进中职免学费工作进行研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三、实施免学费政策的配套改革措施
在实行免学费政策的同时,中等职业教育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多元化办学,大力推进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提升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一)建立"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办学模式。坚持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结合、课堂教学与岗位技能培训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训结合的原则,推进顶岗实习制度的落实。创新教材应用、教学方式和专业设置,使中等职业教育面向企业、面向农村、面向市场培养技能型人才。
(二)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建立针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多方参与、内外结合的评价机制。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技能课教师补充机制。探索建立聘请企业在职或退休技术人员担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的机制。同时,创新教师教学和综合素质考核制度。
(四)建立健全就业准入的政策法规。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先培训、后就业"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政策;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按岗位实际需要确定用人标准。
在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同时,国务院相关部门将选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改革创新示范。
四、实施免学费政策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免学费和深化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免学费和深化改革的指导与协调工作。
(二)落实经费责任,强化预算管理。各省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中央补助资金和地方应分担的资金,制订本行政区域内各级财政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省对困难市(县、区)的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免学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免学费补助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综合预算;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与标准支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确保免学费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有效。
(三)严格收费审批,规范收费行为。省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据培养成本,制定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因免学费而提高其他收费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l3号)的规定,2012年秋季学期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学期相关标准。各地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各项收费的管理。
(四)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各地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不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五)部门通力合作,狠抓监督检查。各级财政、价格、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免学费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各地要深刻领会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精神实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免学费政策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免学费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00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更多最新法律法规
-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2009-12-14)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09-12-8)
- 广电总局关于电视购物频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12-10)
- 关于鼓励技术出口的若干意见 /商务部 科技部(2009-12-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12-14)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2009-11-12)
-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修正案 /交通运输部(2009-11-19)
-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2009-11-27)
- 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2009-11-27)
- 关于废止部分保险中介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2009-12-7)
- 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9-11-25)
-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9-12-2)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站、政报、公报、国内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发文原件和转载来源
网站客服:400-676-1848 或更多联系方法
===================================================
邮件列表【newlaw】共有121469个订户
| |
|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